富宁县盯紧制度建设、专项检查、监督执纪“三条线”,严格监督执纪问责,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。
制定出台《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(试行)》《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实施办法》《定点扶贫工作考核办法》《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办法》《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季度综合测评办法》等规章制度,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严格督查巡查,严肃追究责任。今年以来,对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的24个单位和7名领导干部给予通报问责,调整驻村扶贫工作队16人。
聚焦“两不愁、三保障”脱贫目标,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,抽调人员成立检查组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,查找扶贫对象是否精准、扶贫措施是否有效、资金管理是否严格、贫困退出是否真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。今年以来,共开展专项检查78次,走访贫困户156户,发现处理问题65个,下发整改通知7份。
坚持问题导向,围绕脱贫攻坚检查出的11类突出问题开展线索大起底、大排查,开通13部监督举报电话,设置举报箱2120个,各级纪检机关每月10日、20日、30日定期开展线索排查。按照村案乡办、乡案县审和划片区督办的措施,加大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。1月至9月,共处置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线索40件,问责7人,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。(张芝花 熊桂艳)